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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风向:民间借贷有望不再偷偷摸摸
原作者:rzdkcn 添加时间:2008-03-12 原文发表时间:2008-03-12 人气:7 来源:民间借款


法风向:民间借贷有望不再偷偷摸摸 新闻出处:互联网 责任编辑:文文 加入时间:2007-10-28 16:05:57 近日,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焦谨璞称,将尽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开放信贷市场。

相关条例的制定,将有利于完善当前小额信贷组织等存在的法律环境,同时使民间信贷实现阳光化,因为《放贷人条例》可以规范放贷机构行为,为借贷合同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


市场发展需要民间信贷

焦谨璞透露,目前放贷人条例正在研讨中,我国香港地区早就存在类似的条例。他同时表示,由于《物权法(草案)》今年有可能通过,如果该法通过,将加快该条例的进程。

我国的中小企业以民营企业居多,融资难一直都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虽然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且贷款条件要求较高,申请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大多数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达到。因此,单纯依靠银行进行信贷显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此情况下,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有关调查,我国民营企业近80%的资金需求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有调查显示,近年民间借贷总量维持在国内生产总值6%至7%的水平,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额的4%至5%。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沈小玲律师表示:“我的客户中资产在亿元以下的公司大多数都有民间借贷的经历。我认为民间借贷应该从地下转为地上,以法律条文进行明确的规范,这样才能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地发展,对民间借贷本身也应该有一个良好的规范,促其健康发展。”

法律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任何针对性的政策或法规,监管尚属真空状态。

焦瑾璞表示,由于需要在法律上确立私募融资制度的地位,《物权法》草案今年有望通过,而这也将是放贷人条例的制定基础,它的出台将加速条例的制定工作。

实际上,从2005年10月开始,央行就已经开始尝试新的小额信贷模式,并在山西等5省区开展了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由私人出资,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任何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小额信贷项目很难吸引到资金和人才。

这意味着,一旦条例出台,困扰小额信贷组织多年的法律地位真空现象将成为历史,小额信贷组织将拥有合法地位和发展空间。

2006年9月出炉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称,近年民间借贷总量基本维持在GDP的6%至7%水平,相当于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的4%至5%。

该报告建议,结合中国民间金融的实际,针对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机构,制定专门的放贷人条例,让众多生存于地下的民间金融走到台前,并同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等,取消对非金融机构从事借贷活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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