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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信用评级业务问题答记者问

 时间:2007-11-04 原文发布:2007-11-04 点击:4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作者:无 日期:2007-1-5 17:13:26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信用评级业务问题答记者问

一、问:最近人民银行发布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公告,请问,人民银行为什么要管理信用评级业?

信用评级是资信评级机构根据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对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筹资的发债人的整体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据此判断发债人届时偿付债务本息的能力,进而对其违约可能性进行的科学评估。在实践中,这种评估通常划分为不同的级次,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标示为不同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与违约可能性逆相关。信用等级越高,违约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反。信用评级的核心是通过向债券购买者揭示发债人的风险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信用评级是征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信用风险度量、信用风险监测、信用风险预警、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率市场化下的金融产品风险定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征信市场实行“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发展道路。根据200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之一。2003年11月,人民银行据此在总行成立了征信管理局,继后在分支行相应设立了征信管理部门,负责承办信贷征信管理工作,拟订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有关风险评价准则,承办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人民银行之所以要管理信用评级业:

一是为了防止出现资信评级机构可能存在的不合理竞争,造成信用评级结果不实而引起投资人的损失以及进而诱发的金融风险;

二是为了防止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滥用,因为资信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掌握着发债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是为了防止损害国家的信息安全和经济利益。

二、问:为什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

根据国际先进经验,对面向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发展的基础,目的是保护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人民银行为进一步发展并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要求拟发行债券的机构聘请具有资质和公信力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主要目的:

一是向投资人揭示风险。虽然机构投资者具备投资风险判断能力,但分析成本很高,通过使用信用评级结果可降低成本费用,而中小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没有能力了解发债机构的真实情况,需要资信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帮助其掌握必要的信息,以便其作出投资决策。

二是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准入条件,它通过筛选举债主体营造债券市场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防止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三是信用评级结果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债券等金融产品风险定价的主要依据。

三、问:对发债机构开展信用评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资信评级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对政策环境、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偿还债务的意愿及能力等要素进行评价。对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资信评级机构还应对担保机构的偿债能力和可信程度进行评估,对债务偿还风险提出综合评价。

四、问:人民银行为什么要对信用评级结果进行检查?

对信用评级结果的检查是一种事后检验。通过监督检查,以违约率为核心考核指标,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评价,对评级机构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淘汰机制,防范资信评级机构违规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对资信评级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情况,以及违反评级程序、恶性竞争、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以及违犯法规开展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人民银行都将通过检查核实后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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