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已经还清,但是没有结算清单,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日前,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件尴尬事。 1997年王先生因买房资金不够,在我市一家建设银行贷款6.5万元,1999年王先生将贷款还清。“还清贷款时,银行并没有出具结算清单,当时我也没太在意。”据王先生介绍,因种种原因他始终未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份,当王先生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没有证明贷款已经还清的结算清单,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随后,王先生来到建行邯郸城建支行,要求其出具贷款已经还清的证明,对方表示,因银行电脑系统内没有王先生的还款明细,无法出具相关证明。
记者随后采访了城建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客户在还清贷款时,银行肯定会打印一份结算清单交于客户,而电脑系统则不再保留客户具体还款明细,显示该客户为“销户”状态。经核查,系统显示王先生的确为“销户”状态,但依据相关条例,银行为客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必须要有还款明细。目前,王先生手中保留的还款明细已经不全,银行方面只能尽量查找原始资料,在核对王先生每笔还款明细,证实其的确已还清银行贷款后,将出具一份贷款还清证明。
对此,记者联系了市房管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便没有银行贷款结算清单,王先生持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手续等相关证件也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房屋所有权证》上会标有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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